时间: 2024-06-27 04:07:23 | 作者: 磨粉设备
淮阳县刘振屯乡中营村路南田地里,有一个机器脱花生皮加工点,灰尘较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加工点位于淮阳县刘振屯乡葛楼行政村牛营村西头路南。在生产时由于封闭不严造成少量的扬尘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调查情况,淮阳县刘振屯乡政府举一反三,对全乡所有花生脱皮加工点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并采取断电措施。2018年11月3日下午,调查组对该加工点后督察时,未发现期擅自违规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对加工点业主再次强调,要求尽快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群众反映情况:扶沟县韭园乡张拐村,村西头有个养鸡场,离村庄近,粪便乱堆乱放,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鸡场业主张保红,养殖蛋鸡7000只。鸡场内建有2个沉淀池,鸡粪虽及时做处理,仍存在一定气味,因位置紧邻村庄,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需清养关停。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该养殖场真实的情况,调查组对养殖户进行思想教育,正面引导,并帮助其联系收购商处理蛋鸡,各项工作同时展开。目前,已对该养鸡场周边粪污进行清理,正积极联系买主收购处理蛋鸡,确保60日内完成清养工作。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扶沟县韭园镇党委决定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李富宾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扶沟县韭园乡高庄村,村西头村南头各有一个养鸡场,鸡粪乱堆乱放,臭味大,离村庄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韭园镇高庄村村西头养鸡场,紧邻村庄,已于2014年关停;村南头养鸡场户主杨百超,养殖蛋鸡3500只,鸡粪存在一定气味,对周边居民活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整改情况:扶沟县韭园镇政府对该养鸡场下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整改通知书,要求实行雨污分流,对堆粪场进行硬化,上盖彩钢瓦,落实“三防”措施,保持场区内外干净卫生。目前,该养殖场正在建设雨污管道,对堆粪场进行覆盖,底部进行硬化,将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扶沟县韭园镇纪委对大岗行政村支部书记杨耀雨、村委会主任杨连民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王子路南段,逸品香山小区南50米,长期赌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管理,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案件反映的垃圾堆位于郸城县王子路南段路尽头,属郸城县张号楼社区,路东是逸品香山小区,路西是丹城佳苑小区。垃圾堆范围长约20米、宽10米,主要是建筑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为附近居民随意倾倒,不是垃圾倾倒点。现场核查垃圾堆形成时间约2个月左右,垃圾干燥无气味难闻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责成立即清理清运该堆垃圾;社区加生监督管理、社区物业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高新城党工委决定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张号楼社区网格监督员徐彦飞同志通报批评。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东风乡大赵庄207省道路北,有个温泉洗浴中心,废水通过暗管排到洗浴中心北面河沟内已有两年时间,河沟内水发白,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被举报的温泉洗浴中心地址位于郸城县东风乡大赵村S207省道北侧,名称郸城县东风温泉洗浴中心,2016年5月开始营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营业范围:洗浴、游泳、住宿服务。法人代表李秋良。总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布局临路是两层砖混建筑,一楼前面是大厅,后面是洗浴区、二楼休息区;后面是钢结构封闭式游泳池。该洗浴使用地下温泉水,有水利部门办理临时取水许可证,证号:取水豫1406临字[2018]038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有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定用水量,税务部门征缴水资源税。洗浴中心南临S207省道,东西两侧是一般农田,北面是一条东西自然河沟,洗浴废水经地埋排水管直接排放到河沟,河沟内污水稍泛白色。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责成相关的单位封堵排污口,停止洗浴废水向河沟排放;责令停业整改建设三级沉淀池,洗浴废水不得外排,定期清运,用于街道洒水抑尘。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东风乡党委决定给予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大赵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张建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反映情况:1.沟县牧原公司卞岗乡第八分场。2大新镇第三分场。3.崔桥桥镇第一分场、第五分场。4白潭镇第十六、十七分场。这几个分场都有养猪场,猪场所产生的粪便、污水乱排、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深埋地下,部分猪场内埋有死猪、病猪、臭味难闻。5.曹李乡靳岗李村牧原第十分场,污水未经过处理排到厂内空地,完全渗透以后再排,反复如此,地下水污染严重。
(一)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4300头母猪养殖建设项目(扶沟牧原八场)位于扶沟县汴岗镇后杨村,项目总投资3950万元,占地面积 217亩,主要建设待配舍、怀孕舍 、哺乳舍、后备隔离,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16 年 3 月 28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16〕159 号)。 2017 年 1月动工建设,2017 年 6月进入试生产阶段,2017年9月项目进行验收,并于2017年10月28日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取得验收意见,随后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公示,完成在全国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 4300头母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29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4900m,实际铺设管网超过环评批复要求。
(二)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5000头母猪养殖项目(扶沟牧原三场)位于扶沟县大新镇前小庄行政村,项目总投资4392万元,占地面积204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等主要养殖场舍,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4月23日经河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5〕142号。项目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专家意见,2016年12月27日取得周口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周环然验〔2016〕03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5000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40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4000m,实际铺设管网长度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三)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8000头母猪养殖项目(扶沟牧原一场)位于扶沟县崔桥镇毛寨村,项目总投资6633万元,占地面积297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等主要养殖场舍,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该项目于2015年4月23日取得了河南省环保厅批复(豫环审〔2015〕143号)。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专家意见,2016年12月27日取得周口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周环然验〔2016〕02号)。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8000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48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9500m,实际铺设管网长度高于环评批复要求。
(四)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8.6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扶沟牧原五场)实际位于扶沟县汴岗镇五所楼村、水泉村,项目总投资5506万元,占地面积196.8亩,主要建设保育舍、育肥舍。该项目于2016年6月17日取得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16〕271号),2017年10月15日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取得验收意见,随后完成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公示,并完成在全国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8.6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需铺设管长网5312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8312m,实际铺设管网超过环评批复要求。
(五)交办件反映的“白潭镇第十六、十七分场”实际为扶沟牧原十八场、十九分场。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十八分场年存栏1.3万头母猪养殖建设项目(扶沟牧原十八场)位于扶沟县白潭镇东白庄,项目总投资15541万元,占地面积 409.7 亩,主要建设待配舍、怀孕舍、哺乳舍、后备隔离,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经周口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周环审〔2016〕)124 号。2017年10月15日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取得验收意见,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十八分场年存栏 1.3 万头母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70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7474m,,实际铺设管网超过环评批复要求。
(六)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十九分场年出栏2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位于扶沟县白潭镇后营村,项目总投资12787万元,占地面积455.52亩,主要建设保育舍、育肥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7月14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6〕)307号。2016年7月底动工建设,2017年10月15日通过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取得验收意见,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十九分场年出栏2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需铺设管长网108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11000m,以确保沼液还田更加科学合理。
通过调查,以上6个分场均铺设足够管网,根据真实的情况,在施肥季节对周边农田施加底肥与追肥,所有沼液均实现资源化利用,未发现乱排乱放现象。同时,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扶沟县潘纪成垃圾清理服务部签署协议,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委托其处理。并与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所有医疗废物定期运送至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做处理。未发现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深埋地下和部分猪场内埋有死猪、病猪等现象。
(七)反映的曹李乡靳岗李村牧原十分场,实际为扶沟牧原十二分场,位于扶沟县晋岗李村,年存栏1.03万头母猪养殖项目,总投资7850.4万元,占地面积438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等主要养殖场舍,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3万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3月28日经河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6〕158号。2017年2月17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专家意见,2017年4月25日取得周口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周环然验〔2017〕12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3万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41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4100m,以确保沼液还田更加科学合理。牧原集团总部沼液利用科和实验室在阶段性施肥前对沼液进行有关指标的检测,依据作物所需肥量算出需施沼液量,各区域均由总部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沼液还田利用,严格把控还田质量,保证还田安全。另根据2018年10月9日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分场的检测报告反映,扶沟十二场地下水满足《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2017)标准要求。
群众反映情况:1.郸城县文化路二高斜对面水岸名郡小区,小区后面有个沙石料厂,白天早上5点左右铲车开始工作,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2.在沙石料场南有个公共卫生间,紧邻小区长期无人管理,臭味难闻。
(一)被举报的沙石料场位于洺北办事处吉祥社区水岸名郡小区后,业主胡存良,2018年9月在此临时堆放使用,主要供应就近郸城县第二高中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边居住居民较多,粉尘和噪音造成环境影响。
(二)被举报的公共卫生间是菜市场经营业主王广红2014年10月份所建(水冲式),为方便市场内商户和顾客使用,2016年8月底由于市场经营管理等因素倒闭,同时公共卫生间也关闭使用。今年夏季菜市场转行为夜市小吃广场,公共卫生间重新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进入冬季夜市小吃经营受季节性限制,现该小吃广场闲置无人,公共卫生间也无人管理,造成周边卫生脏乱差。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责令胡存良沙石料场立行立改,将物料在不影响居民休息时间段,立即进行清理干净;相关的单位对市场的公共卫生间打扫清理、消毒处理后封闭,以后改作它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洺北办事处党工委决定给予属地监管责任的吉祥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广红同志通报批评。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鲁台镇新王集行政村,在村庄四个角有两个养鸡场、一个养鸭场、一个养猪场、村内有个家庭养殖户,几家养殖场污水直接排到路边沟内,臭味大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转办件反映五家家庭散养户分别是:王峰养猪户,位于鲁台镇宁桥行政村新王集自然村村中,距离旁边住户仅一墙之隔,气味较重;王庆常养殖户,位于鲁台镇宁桥行政村新王集自然村村西南角,无任何污物防治设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王记学养殖户,位于鲁台镇宁桥行政村新王集自然村村东北角,属家庭散养户,无任何污物防治设施;王观恩养殖户,位于鲁台镇宁桥行政村新王集自然村村东南角,无任何污物防治设施,产生的鸡粪直排到鸡舍南侧沟内;王作华养殖户,位于鲁台镇宁桥行政村新王集自然村村西北角,无任何污物防治设施,污水直排至路边沟内。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联合工作组对上述养殖户污染问题做全面细致排查,通过一系列分析研判,一致认为以上五家散养户不具备治理能力,不足以满足治污要求。因此,对其依法进行关停。
截止至目前王峰养猪户处理生猪2头,计划11月8日全部处理结束;王作华养殖户鸭由合作社收购900只,计划11月9日全部处理结束;王庆常养殖户13头生猪已联系好销路,计划11月9日全部处理结束;王记学养殖户、王观恩养殖户所养蛋鸡已联系好销路,计划11月9日全部处理结束。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新站镇,张庄村村北有个花生脱皮加工点噪声扰民,灰尘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淮阳县新站镇范围内两个张庄自然村,村北均没有花生加工点(其中一个张庄自然村隶属于张楼行政村,另一个隶属于王楼行政村),王楼行政村范围内没有花生加工点,而张楼行政村村北有一个花生加工点,户主张体珍,该花生加工点10月初已被断电停业整改,目前未营业。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新站镇党委、政府已于10月初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花生加工点全部采取断电措施,责令整改。下一步,将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拆除。
群众反映情况:省领导,今向你举报淮阳齐老齐庄窑厂利用农田挖土造砖,从土地部门了解到他造砖用90%农田黄土10%粉煤灰,这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黄土造砖,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近日风特别大,他挖的黄土及煤灰又不盖好,刮得人睁不开眼。现在听说环保管的严,恳请上级领导百忙中过问一下。齐老村全体村民2018年11月1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案件反映的是淮阳县齐老牧工商发展中心,位于齐老乡北(原齐老乡林场),法人齐学海,该企业有环评手续,批复文号(周环审【2007】204号),属于轮窑。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所建的煤矸石物料棚没有完全封闭,六个百分百未落实到位,生产的煤矸石烧结砖的确未严格按照配比标准,但与群众所反映的不符(90%的黄土和10%的粉煤灰掺配比例不能生产煤矸石烧结砖)。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对国家电网淮阳县分公司下达了《依法断电执法建议函》(淮攻坚办(2018)156号)和对淮阳县齐老乡乡政府下达了《关于对齐老乡牧工商发展中心的执法建议函》(淮攻坚办【2018】157号)。淮阳县环保局按照文件要求、联合电业局、当地政府,对该窑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停业整改措施,目前该砖厂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淮阳县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该窑厂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其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污染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群众反映情况:尊敬的领导:我们是淮阳县安岭镇村民,我们镇最西头有家窑场为了制砖取土,他们把良田挖成了土,前几天风大又不盖好,灰尘四起,坏良心。最主要的是空气污染严重,按要求,虽然安装了除硫设备,但未见加药运转,煤硫味儿很重。请求领导认真查一下,拜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窑厂全称是淮阳县士霞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淮阳县安岭镇程小庙行政村新庄自然村,现窑址在淮阳县齐老乡半截楼村高庄自然村境内,晾砖坯场在淮阳县安岭镇程小庙村新庄,窑厂用电属于淮阳县齐老乡的,法人刘保萍,环评批复号周环审【2014】249号,于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投入运营生产,主要营业范围:新型墙体材料(标砖)的生产及销售。目前该窑厂正在生产,窑体四周路面已经硬化,门口处安装了自动冲洗装置,安装的脱硫治污设施运转正常,自动在线监控联网正常,经现场对加药池检测,加药池内试纸显示数值为14,加药量正常,现场未闻到有煤硫味,堆积的原料土已经覆盖,煤矸石已经进棚。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经济开发区,太昊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粤海面馆空调室外机装在楼顶噪音大,油烟大气味呛人,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和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办理有环评手续和营业执照,2015年9月14日开业,经营面积约1000平方米,饭店内有10个灶头,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设备正常使用,有3台空调外机,一台风机。通过调阅废气、噪声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在正常范围以内。虽该饭店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且排放符合有关标准,但现场检查时确实存在空调外机噪音大,油烟味大的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下一步,经开区将对该饭店进行跟踪管控,要求其进一步提升标准,加强对厨房油烟味及空调噪音的管理,防止出现废气、噪音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情况:鹿邑县杨湖口乡大王庄行政村村东面有个养猪场,疑是猪场污水排到地下,周围臭味大,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此案件为重复举报案件,与第六批D号案件重复。
该养殖场属于河南合一牧业有限公司(原河南丰谊农牧贸易有限公司、志元牧业有限公司),2009年5月开始建设,2010年7月份投产,占地228亩,该公司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配套建设的设施设备有2000立方沼气设施1组、400立方储气柜一座;日处理40吨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干湿分离机一台,鱼池、藕池共三座,面积约20亩。钢混处理池约4000立方,建有4个沼液暂存池,面积约10000立方,其中1个沼液暂存池面积约2500立方,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用于藕池、农田灌溉。该养殖场围墙外绕厂一周挖有防护沟,总长约1600米、宽约2.5 米。目前实地查看厂外沟渠属于干沟状态,没有污水、粪便外排和向深井内直排现象,县环保局于10月31日进行过水质监测,监测显示均不超标。
群众反映情况:鹿邑县试量镇西大庄行政村东临311公路有个养鸡场,养鸡场埋设暗管,污水通过暗管直排附近河里,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全称是鹿邑县瑞源养殖场,业主崔庆国,位于鹿邑县试量镇北丁楼行政村紧邻崔大庄,占地面积10亩,建有鸡舍4栋,存栏蛋鸡15000羽。污染防治设施有:干湿分离机一台、储粪池一座、粪便晾晒场一座,2016年10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鸡粪经过干湿分离后用于农田施肥,分离的废水排入储粪池(污水池)后,运往农田用于灌溉,养殖区未发现暗管。鹿邑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附近河水现场提取水样,监测结果水质不超标,水质均能达到灌溉条件。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巴村镇政府:我是张庄村村民,无名村南头和村北头各有一个在可耕地上建的猪圈(张连根和张国顺),该猪圈没有一点审批手续,尤其是在夏天,整个村子都是臭气熏天,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即是非法占用可耕良田,更是对人居环境能够造成严重污染,严重违背现行的建设美丽乡村中央政策,我们村此现状非常普遍,占可耕地建房,私自建猪圈等,张连根和张国顺的情况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典型,请镇政府给予核实及治理,如果镇政府因为种种原因不能解决,我将依法逐级向上反映,直至整个村庄环境及非法占用可耕良田得到全面解决,张庄村村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水县巴村镇张庄行政村村北养殖户张国顺,占地0.8亩,目前生猪存栏4头(2头标猪,2头母猪)。巴村镇张庄行政村村南养殖户张连根,占地0.5亩,目前生猪存栏5头(1头标猪,4头猪仔)。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两家养殖户均未建化粪池、晾晒场、雨污未分离。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巴村镇政府督促两家养殖业主对场区粪便、尿液及杂物进行清理,限期一月内处理存栏生猪。同时,镇政府按非法占地问题,对两家家养殖户予以关停。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巴村镇党委决定对张庄村支部书记张四东,张庄村主任张长敏二人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1、商水县邓城镇小陈庄村,村周围有七八家大型养猪场,村内还有很多家庭养殖户,猪粪污水通过暗管排到村内几个坑塘,水发黑发臭,饮用水有明显的臭味,影响村民身体健康。2、贺庄后面西水泥路旁边有个废弃的养猪场,养猪场院内有个加工鸡肠的作坊,污水排到旁边的沟内,地下水污染严重。
(一)小陈行政村庄内外共有大小养殖场(户)26家,其中位于村庄内14家,位于村庄外12家;部分养殖场(户)存在污水直排,粪便乱堆现象。
(二)经现场核实,该加工鸡肠的小作坊位于村西,业主陈振林,场区内蚊蝇乱飞,气味难闻,加工产品无任何保护措施,污水直接排到场区北头的空地,该场没有一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商水县调查组责令邓城镇小陈村村外养殖场(户)对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重新规整储液池和晾粪棚,将所有污水管道全部用水泥板密闭,把露天的储液池和晾粪棚中的干粪进行密闭覆盖,并定期将粪污、尿液作为肥料使用到养殖场周边群众责任田地里。小陈村村内养殖户由镇政府组织畜牧、国土、派出所等单位联合执法,予以限期拆除,目前已拆除屠佰领等9家养殖户。由于大陈村鸡肠加工作坊无任何手续,属“小散乱污”企业,目前已依法对其取缔关闭。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邓城镇党委决定对小陈行政村支部书记曹新厂和大陈村支部书记郝双喜二人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1、商水张庄乡城上自然村,南北大街村里有个坑塘,坑塘里垃圾比较多,水脏臭。2、村南有个护城河。垃圾较多蚊虫乱飞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3、九组南头有个坑塘,里面全是污水粪便,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水张庄乡城上自然村南北大街西边有一坑塘,部分群众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坑塘边,污染坑塘;村庄南边是一段护城河,河边也有群众倾倒生活垃圾,垃圾散发异味,招引蚊虫;商水张庄乡城上自然村九组南头有个坑塘,部分群众往里面排放生活废水和粪便,污染坑塘。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张庄乡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堵死排污口,清理坑内和周边垃圾。原垃圾堆放处清理后种上庄稼。同时,增设垃圾桶,深入开展宣传,督促周边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张庄乡党委决定给予城上村支部书记杨纳新警告处分。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固墙镇,徐屯村西北角养鸡场。群众对公示处理结果不能接受,群众要求按国家规定把养鸡场搬迁离村庄远的地方。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案件与第五批D、第四批D号案件问题相同。商水县固墙镇徐屯村西北角大型养鸡场是徐俊红养鸡场,属于限养区范围。按照第四批、第五批转交件要求,在县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限养区的条件立即进行了认真整改,负责人徐俊红对厂区内及周围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部清理,院内栽植了绿化树,化粪池进行了全封闭,对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粪便与农户签署协议,立即进行了处理,同时每天喷洒药物,进行除蝇除臭工作。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固墙镇政府按照限养区的要求,立即通知养鸡场负责人徐俊红禁止新建或扩建规模,限定其畜禽数量,在不扩大养殖规模的基础上,按照县畜牧局指导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由固墙镇毛屯工作点负责,督促徐俊红经常对厂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杂物进行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干净;由养殖场负责人徐俊红负责对厂区内的化粪池用水泥板进行全封闭;每天喷洒药物进行除蝇除臭,消除场内异味;对已经干化的鸡粪按照协议要求督促有关的农户进行土地深耕深翻,将粪便掩埋。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纬一路碧水云天小区一号楼楼下,湘川家常菜晚上抽风机噪音大,排烟口朝下油烟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水县纬一路碧水云天小区一号楼楼下,湘川家常菜晚上抽风机噪音大,排烟口朝下,油烟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城市建设管理局监察队对该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餐馆私自安装的抽风机进行了依法拆除,完全解决了抽风机噪音污染、排烟异味污染的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决定对城管监察大队溵川大道管理员李凯奇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工商局对面老县委家属院胡同,路两侧生活垃圾较多,臭味大无人管理,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水县老县委家属院胡同,由于附近居民私自在道路两侧倾倒垃圾,环卫保洁人员清理不及时,造成路两侧生活垃圾较多,有异味,造成空气轻度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城管局责成承担该路段清扫保洁任务的保洁员,对老县委家属院胡同路两边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放置了垃圾桶,防止垃圾乱倒。目前垃圾已清理。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决定对环卫中队长胡桂荣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槐店镇东关汽车站向东150米,再向北在原东关大队部旧址,现为马氏住宅后院有煮肉烧煤锅炉一座,工作时浓烟呛人,信息可靠准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案件实际是沈丘县马四牛羊肉店,位于沈丘县槐店镇解放路159号,占地面积0.5亩,负责人叫李秀淑,办理有三证合一信用证,主要经营加工、零售、牛羊肉。主要生产设备:电锅3台、杀菌管1个、锅炉0.2吨一台;生产的基本工艺;外购-蒸煮-包装-销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城市管网,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厂锅炉未使用,未拆除到位。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牛肉店采取以下整治措施:一是立即拆除燃煤锅炉;二是加强对清洗废水和煮牛肉产生的废气的治理,经处理后排放。下一步,沈丘县委县政府将责成槐店镇政府、环保局等部门要逐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加工作牛肉店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槐店镇对东关居委会环保网格员马新芳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淮园路加油站旁边往北走五百米,有家轮胎翻新厂,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厂位于北城办事处大吴庄行政村东侧,中瑞家天下小区北,属沈丘县汽配城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内。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已拆除,场区内无任何生产设备。
处理整改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成北城办事处按照环保网格化分工管理职责的要求,对辖区内类似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群众的环境安全。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白集乡苗营行政村,村西南头有个养鸡场,鸡粪乱排乱倒,臭味大,鸡场离村庄较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沈丘县白集乡苗营行政村养鸡场位于苗营行政村西南角,业主苗军,占地30亩左右,在杨树林下散养鸡2000只左右。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鸡粪乱排乱倒现象,也无明显异味产生。
处理整改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督促业主苗军采取以下整治措施:及时清洗整理粪便,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对养鸡场周围做消毒和灭蚊处理等。下一步,沈丘县白集镇政府和县畜牧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养鸡户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养鸡场内环境卫生安全,有效保护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群众反映情况:关于马新军假牛肉加工厂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问题渴发。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检举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梧桐庄行政村村民及党员代表。被揭发人:马新军,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梧桐庄行政村村民。事实与理由,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梧桐庄行政村村民马新军在村中搞假牛肉加工,是个没有一点国家手续的“黑加工厂”,每天加工出来的假牛肉送往附近的饭店、餐馆、集市销售,给当地百姓食品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每天烧锅炉煮肉,导致整个村中乌烟瘴气,臭牛肉味熏天,洗牛肉的血水在村中乱排乱放,无人敢意,村民敢怒不敢言。请上级领导将此事严查严处,深查背后的保护伞,还老百姓一个干净的环境。此致!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李老庄乡梧桐庄村民。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牛肉加工厂是沈丘县鑫凯冷冻厂,位于沈丘县李老庄乡梧桐庄行政村,负责人马新军,建设有冷库一座,主要经营牛、羊肉及冷冻食品的加工和销售。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经现场调查发现,业主在家中加工熟食牛肉时,清洗废水排放到附近下水道,院内废水收集不规范,煮牛肉使用的是地锅,无燃煤锅炉,沈丘县食药环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食品进行采样送检。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令沈丘县鑫凯冷冻厂采取以下整治措施:一是停业整治;二是对现有煮牛肉作坊搬迁到新地址(新厂址基本建成);三是搬迁后,按照相关规定对清洗废水和煮牛肉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经处理后排放。下一步,沈丘县委县政府将责成沈丘县李老庄乡政府、食药环局、环保局等部门要逐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加工作坊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沈丘县李老庄乡政府对梧桐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马恩旺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符草楼乡钱庄大队,卢庄村村西20米有个养猪场,据反映情况说,网上公示处理结果与处理情况不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在接到上次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交办单后,符草楼镇立即行动,组成多个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截至目前,该养殖场所饲养的猪、鹅等已全部清理处理完毕,符草楼镇政府也一直督促业主在原商定11月6日前将猪舍、设备养殖场自动拆除,但由于养殖场业主态度反复,造成拆迁未能如期完成。
处理整改情况:下一步,太康县符草楼镇土管、城建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养殖设备做拆除,确保完成拆迁任务。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刘双洋村三广庙大队,刘先斌养猪场的沉淀池建在村内,臭味大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刘先斌养猪场位于太康县逊母口镇三官庙行政村刘双羊自然村西南角150米处,建于2002年,占地约8亩,三栋猪舍,现存栏生猪500头,年出栏生猪1000头,东边有田地,西边有5米宽的路,路西有住户,南边、北边均有住户,建有500m³的储尿池,东边距村庄50米。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相关单位责令该养殖场建设相适宜的储粪场150㎡。用膜覆盖储尿池防臭味扩散;保持养殖场周边卫生干净,避免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逊母口镇纪委决定对三官庙行政村支部书记、环保网格化管理员付青营,镇畜牧站站长李银秀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清集乡,衣东村后边有一个家具厂紧邻学校,晚上喷漆气味难闻,影响村民正常休息,希望尽快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家具厂为太康县清集镇金缘家具厂,位于太康县清集镇衣东村,法人王余忠,基本的产品为实木沙发,生产的基本工艺为木板-下料-打磨-喷漆-烘干-包装。主要设备:细木工带锯、木工平刨床、精密锯、木工镂铣、空压机、喷漆房(活性炭收集)、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家具厂办理的有环境现状评估,但材料堆放不规范。该家具厂距离学校500米,且封闭严密,距离村居民600米,基本不影响居民休息,喷漆房规范,处理基本无气味。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环保局及清集镇人民政府对该厂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并督促负有网格化管理责任的网格长严格监督管理,使该厂规范材料放置,科学规范生产。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板桥镇张金白行政村,南200米有个养猪场,在猪场南边的可耕地里挖个长5米,宽3米的坑未硬化,污水直接排到坑内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养猪场负责人齐陆军,猪场东、西、南边都是农田,占地3亩,两栋猪舍,场内外粪污清洗整理干净规范。现有储粪场20m³、储尿池30m³、雨污分流200m,场南边可耕地里有一小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向里面排污迹象。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该养猪场监督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作,粪污及时收集处理并还田利用,保持养猪场周边卫生清洁。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东夏亭镇,东夏亭镇到任庄路上清水河桥南200米处西50米有一个烘干沙子厂,还有一个无名厂,晚上生产时冒黑烟气味难闻,沙子未覆盖灰尘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是周东东所经营的沙子烘干作坊和霍传忠所经营的西华县农副产品加工场(蒜瓣厂)。周东东所经营的沙子烘干作坊位于西华县清河驿乡五二农场六分厂院内,占地面积约900平方,总投资金额约30万元。于2018年8月租赁场地开始建设,9月建成投入生产。无任何手续,未建任何污染防护设施。霍传忠经营的西华县农副产品加工场(蒜瓣厂),位于西华县清河驿乡五二农场六分厂院内,占地面积约400平方,于2018年7月10日租赁厂房开始建设的,7月15日开始生产。总投资金额约50万元。未办理环评手续和未建任何污染防护设施。西华县执法人员在九月份日常排查中已发现两厂属“散乱污”企业,立即对其下达了西华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9月15日前拆除设备、清理原料。
西华县执法人员于11月2日再次检查发现,两家公司制作设备及原料已于2018年9月15日前拆除、清理完毕,目前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处理整改情况:目前,上述两家企业已经取缔到位,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严防反弹。
群众反映情况:1.西华县李大庄乡乡卫生院旁边有个沙石料厂2.乡政府西有个瓦厂3.一个木材加工厂,沙石料厂和瓦厂沙石物料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木材加工厂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分别是:(一)刘洛沙石料场,位于西华县李大庄乡李大庄村西,占地约2亩,现场检查发现该料场物料堆放场所无任何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二)西华县诚德瓦业有限公司,位于西华县李大庄乡李大庄村西,法人李德才,2017年9月办理现状影响评估报告。主要设备有配料仓3个、搅拌机两台、压瓦机3台、水泥料仓2座,现场检查发现厂区物料棚及成品仓库未进行封闭,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三)李来自所经营的木材加工点,位于李大庄乡李大庄村西,无任何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发现有生产迹象。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西华县对李来自所经营的木材加工点及刘洛所经营的沙场进行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对西华县诚德瓦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西华县李大庄乡委员会对李大庄行政村支部书记李三军实行诫勉谈话。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县农场场部西有个冷库,冷库污水直接排到冷库后面东风运河内,河水有非常重刺鼻的大蒜味,河水受到污染鱼都飘起来了,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为和东阳所经营的蒜瓣厂,位于西华县县农场院内,占地面积约200平方,于2018年7月10日租赁厂房开始建设的,7月15日开始生产。总投资金额约10万元。
2018年8月24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排查中已发现该蒜瓣厂无任何手续,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护设施,属“散乱污”企业。现场对该厂下达了西华县环境保护局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8月27日前拆除设备、清理原料。同时还对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
2018年11月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设备及原料已于2018年8月27日前拆除、清理完毕,目前该厂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处理整改情况:下一步,西华县有关部门将加大后督察力度,确保取缔到位不反弹。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逍遥镇严庄村,村北头约一公里处217省道路北有个洗砂场,运输物料车辆行驶时灰尘大,污水排到厂外沟内,扬尘和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洗沙厂业主李广德,位于西华县逍遥镇严庄村北,占地约2亩。于2018年9月份建设并投入运营,无任何审批手续。主要设备有洗沙机一套。在2018年10月初乡镇自查行动中被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当时已对其进行断电、责令限期拆除处理等措施。此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处理整改情况:目前,西华县已对该洗沙厂的设备做了清除并已取缔到位,下一步将加大后督察力度,确保取缔到位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