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自然资源局布告:“沙河镇原秦峰精细液压件厂两家公司在搁置国有建造用地上连续进行洗砂机械设备装置、建立彩钢结构厂棚、围挡和硬化场所等设备建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则,属违法建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则,于2023年10月19日向两家公司送达了《责令期限撤除通知书》,责令两家公司期限自行对违法建造进行撤除。但两家公司逾期未自行撤除。为全力抓好市级秦巴生态维护交办问题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则和西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秦巴生态维护交办问题整改计划》要求,决定于2023年10月25日对两家公司违法建造依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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