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应对措施,本年度业绩亏损的根本原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一四、风险因素(二)业绩大幅度地下跌或亏损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117,2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346,877股后的股份数为111,770,3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18,658.1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具备高磁性能、高矫顽力、高服役特性等特点,主要使用在于汽车工业、工业电机和高端消费类电子等节能环保和智能制造领域,如汽车EPS、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节能电机、机器人、风力发电、3C和5G产品等领域。
橡胶磁系混合了磁粉、铁粉与合成橡胶的柔性磁体,可加工为条状、卷状等复杂形状,主要使用在于文具、玩具、马达磁条和白色家电等。其他磁性制品主要系应客户要所外购外销的钐钴、粘结钕铁硼等其他磁性制品。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批量采购”的采购模式。一方面,采购部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另一方面,生产部依照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并编制原辅材料计划表和请购单,由采购部择优选取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辅材料到厂后由品质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是以稀土金属为主要成本构成的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镨钕合金、镝、铽等。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开展生产管理。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和坯料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任务、产品质量发展要求下达到具体车间和工段上,品质部和仓库负责半成品及成品的评审检验和放行入库。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工艺流程最重要的包含配料、氢碎、制粉、成型、烧结、性能检验测试、机加工、晶界渗透、表面处理、包装检验等,公司在机加工环节适度采取委外加工方式。
根据客户是否为公司产品的计算机显示终端,公司产品营销售卖分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公司当前已形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经营渠道格局。
公司与产品的计算机显示终端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或销售订单,按照每个客户对产品规格、性能、数量、交期等不一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生产销售及后续服务。该模式下的主要客户为境内外汽车工业、工业电机和消费类电子等行业的设备制造商或其配套企业。
公司经销模式主要在拓展境外市场的过程中形成。公司通过经销客户将产品销售给计算机显示终端,该模式下全部为买断式销售。针对公司下业的境外市场格局,基于提升客户开发效率、降低企业内部管理及客户维护成本的考虑,公司亦借助区域市场的经销客户在本土化经营方面的区位优势拓展海外市场。该合作模式为公司迅速开拓国际市场、树立品牌美誉度提供了便捷途径。
公司所处行业为稀土新材料行业中的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细分行业,公司以生产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为主。钕铁硼永磁材料号称“磁王”,是目前综合性能最优、产量最高、应用最为广泛的稀土永磁材料,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是关键功能材料、关键基础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
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的重点是材料配方设计、生产设备改进、系统流程的优化和工艺过程监控,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一致性要求很高,在产品制造工艺流程开发与持续优化方面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稀土永磁上游主要为稀土开采、冶炼分离行业,作为稀土资源大国,我国稀土冶炼分离技术处于全球领头羊。2023年,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达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万吨、24.3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1.43%、20.72%。
稀土永磁下游主要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智能制造等高端应用领域,如汽车EPS、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节能电机、机器人、风力发电、3C和5G产品等领域。近年来,在国家“双碳”政策驱动下,新能源汽车、节能电机、风力发电等领域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对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持续放量。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形机器人发展动能愈发强劲,人形机器人正成为未来产业热门赛道,钕铁硼新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涌现。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国内领先的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商,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技术研发方面,企业具有“稀土永磁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拥有国内领先的永磁材料研发和检测的仪器设施,分析测试中心通过了CNAS认证,技术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公司累计承担/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和省部级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0余项,目前正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专项项目2项一一“可再生稀土功能材料二次利用技术”及“无重稀土高矫顽力烧结钕铁硼磁体及关键技术”;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3项。
市场开拓方面,公司通过了德国采埃孚、德国舍弗勒、巨一科技、精进电动、比亚迪、双林股份等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零部件制造厂商的认证并批量供货,和中国中车、德国舍弗勒、德国西门子、美国百得、日本牧田、日本松下、日本CIK、日本SMC等工业电机制造商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3年,公司持续深化研发创新,巩固细分领域市场优势,稳步推进产能提升,荣获“安徽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安徽省非公有制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企业”。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015.06万元,同比下降32.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0.59万元,同比下降12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94.30万元,同比下降143.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於恒强、吴玉程、张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熊永飞、曹庆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熊永飞、曹庆香、谭新博、衣晓飞、董学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熊永飞、曹庆香、谭新博、衣晓飞、董学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80.5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092.8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3,117,2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346,877股后的股份总数为111,770,3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18,658.14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都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8.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40.0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发行费用5,954.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185.3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339.19万元;(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9.31万元(不含利息);(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22.5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3,990.36万元。2023年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170.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990.36万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485.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6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企业能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4,4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4,4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4,48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1,887.49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949.31万元(不含利息)。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吨汽车电机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6,722.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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