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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食品出口“十问”:从资质到流程一文看懂

发布时间:2024-04-26  作者: 行业资讯

  随着我国宠物市场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想把生意做到国外去的宠物企业也慢慢变得多了。但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为帮大家答疑解惑,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宠物工作委员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双华先生,就大家在宠物食品出口领域最关注的10个问题,带来专业解读。

  国内工厂生产的宠物食品拟出口到海外国家,依照我国《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总署对出口饲料的出口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出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企业首先应通过申请取得《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登记证》,并经海关总署推荐取得国外的注册。

  而申请《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登记证》的企业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

  ④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自检自控;

  ①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随附申请注册登记的产品及原料清单);

  ②国家饲料主管部门有审查、生产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等要求的,须提供获得批准的相关证明文件;

  海关受理部门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20-30日内作出审批,并告知申请企业。

  目前的疫情下,大多数直属海关通过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实现对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公司的不见面审批,利用电话预约、电子邮箱、微信等渠道指导企业填报申请信息,极大提升公司申报准确率,最快当天即可通过备案。

  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海关对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实施年审,年审合格的在《注册登记证》(副本)上加注年审合格记录。

  属于同一企业、位于不同地点、具有独立生产线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出口生产企业应当分别申请注册登记。

  进口国家或者地区要求提供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名单的,由直属海关审查合格后,上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组织进行抽查评估后,统一向进口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推荐并办理有关手续。

  海关对饲料出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出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对所在地海关备案。

  截止到2018年8月,全国出口宠物食品注册登记生产企业共204家、全国出口饲料添加剂注册登记生产企业共452家、全国出口其他动物饲料注册登记企业共696家。

  目前,海外国家对宠物食品关注的重点是产品是不是被致病菌污染,还没有普遍对兽药残留提出具体的限量要求。由于出口宠物食品多采用烘干、高温杀菌等加工工艺,出口风险相比来说较低。多数进口国家要求注册工厂必须是按照HACCP体系来管理,企业应完善质量HACCP管理体系,卫生质量体系、自检自控体系、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加大对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关键点的控制,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市场。

  同时,当前各进口国不断强化动物福利标准,频频加强贸易保护主义,纷纷制定针对宠物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的检验检疫法规,提高进口宠物食品的检验检疫标准。因此,企业要及时加强同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法规标准,按照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要求。